輔仁大學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 
校園性別事件防治與處理0

校園性別事件通報義務宣導

性騷擾&性侵害&性霸凌等性別事件防治與處理

以明示或暗示之方式,從事不受歡迎且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透過 語言、肢體或其暴力,對於他人之性別特徵、性別特質,性傾向或性別認同進行貶抑、攻擊或威脅之行為,致影響他人之人格尊嚴、學習或工作之機會或表現者。
凡是有以上之行為者,已涉及性平事件,知情者或受害人請立即 通報性平防治窗口,以維護自身權益。

◎ 通報承辦窗口:學務處生輔組(02)2905-3103(上班期間) / E-MAIL:148177@mail.fju.edu.tw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校安中心(02)2905-2885(下班及假日期間)
◎ 調查承辦窗口:學務處生輔組 (02)2905-3040 / E-MAIL:068840@mail.fju.edu.tw
◎ 服務地點:野聲樓一樓 YP104 室- YP107 室
◎ 傳真:(02)2905-3163

校園性別事件之通報及申請調查程序

一、校園性騷擾、性侵害或性霸凌之定

1.什麼是性騷擾?

同性或異性間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,從事不受歡迎而且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的言詞或行為,以致影響他人的人格尊嚴、學習、或工作的機會或表現者;或者以性或性別有關的行為,作為自己或他人獲得、喪失或減損其學習或工作有關權益之條件者,且未達性侵害之程度,就可以稱為性騷擾了。發生在職場,就稱為職場性騷擾;發生在校園,有一方是學生,就稱為校園性騷擾。

2.什麼是性侵害?

違反被害人意願,加害者以權威、暴力、金錢、引誘、脅迫被害人與其發生性行為,造成其身心嚴重傷害,如強拍裸照、意圖強暴、強暴未遂、強暴、亂倫、性虐待等。受害者不但身體遭 到直接的攻擊,心理受創的影響更可能長達數個月至數年不等。與未滿十六歲的人發生性行為,即使是合意(兩情相悅)也屬於性侵害。

3.什麼是性霸凌?

性霸凌,指透過語言、肢體或其他暴力,對於他人之性別特徵、性別特質、性傾向或性別認同 進行貶抑、攻擊或威脅之行為且非屬性騷擾者。

二、校園性別事件通報

1.所有獲悉事件者皆為當然檢舉人,應立即通報本校性平會防治組窗口(生輔組:(02)2905-3103);被害人 或其法定代理人申請調查。
2.學務處收件,三日內交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決定是否受理。
3.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。
4.訪談、審查其他物證、書證、勘驗現場。
5.二個月內應完成調查完畢,並完成調查報告。
6.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開會審議調查報告。
7.懲處建議涉及行為人身分之改變時,通知行為人對程序瑕疵及新事證,以書面表示意見。
8.權責單位為懲處決定。
9.通知當事人調查結果、告知救濟途徑。

三、校園性別事件申請調查 (輔仁大學校園性騷擾性侵害或性霸凌事件申請調查)

1.受理單位:性平會防治組窗口(生輔組承辦人(02)2905-3040)


※緊急聯絡電話

校內
軍訓室校安中心:(02)2902-2885(24小時)
大門口警衛室:(02)2905-2119 (24小時)

校外
全國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全國婦幼保護專線:113(24小時,專業社工員接聽電話)
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:(02)8965-3359
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:(02)2396-1996


作業流程及流程圖:

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與處理流程

表件下載

輔仁大學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調查申請書 輔仁大學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申復書 性侵害犯罪事件通報表 家庭暴力事件通報表

重要法規

性別平等教育法 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 輔仁大學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辦法 輔仁大學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辦法